最佳信誉平台2024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最佳信誉平台2024年单独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最佳信誉平台,国标代码:14055。
第四条 办学类型、层次及学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学制三年。
第五条 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 组织保障:学院成立由书记和院长任组长、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院概况:最佳信誉平台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主管,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现已成为一所以工科类学科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着眼于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院校。学院校园内绿地、雕塑与错落有致的十几栋大楼交相辉映,环境优雅,景色宜人,在机场路旁形成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学院实行多媒体教学,拥有完善的校园网、图书馆、阶梯教室、400米标准化的运动场、各类球场(馆)、南北风味饮食的学生餐厅、医务室、校园浴池、超市、学生公寓等完备的生活服务设施。校内拥有与所开设专业相对应的标准化实验、实训场所五十余处,还拥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上百处,各专业学生在校期间都有到企业参观学习和锻炼的机会。
第二章 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序号 |
专业名称 |
1 |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8 |
大数据与会计 |
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19 |
电子商务 |
3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20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4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21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5 |
电梯工程技术 |
22 |
空中乘务 |
6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23 |
旅游管理 |
7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24 |
森林生态旅游与康养 |
8 |
设施农业与装备 |
25 |
市场营销 |
9 |
数控技术 |
26 |
现代物流管理 |
10 |
智能焊接技术 |
27 |
大数据技术 |
11 |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28 |
动漫制作技术 |
12 |
护理 |
29 |
广告艺术设计 |
13 |
药品生产技术 |
3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4 |
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 |
31 |
软件技术 |
15 |
工程造价 |
32 |
印刷媒体技术 |
16 |
建筑工程技术 |
33 |
游戏艺术设计 |
17 |
建筑室内设计 |
|
|
注:实际招生专业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为准。
第三章 报考要求
第八条 报名条件
凡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已经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省2024年高职单招考试。
第九条 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2024年2月27日9:00开始,2024年3月1日15:00截止。
2.填报方法。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www.hljea.org.cn),进入“网报中心”,选择“黑龙江省2024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志愿填报入口”进行志愿填报。
3.填报要求。每名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并填选“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第四章 测试及录取
第十条 高职单招分两个阶段进行综合测试和院校录取。
第一阶段:2024年3月9日至2024年3月14日。3月9日学院组织综合测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试卷分为三个部分,总分3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职业素质与能力100分。
第二阶段:如在第一阶段录取完成后,学院仍有剩余计划,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相关通知请关注我院官网。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末段”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职业素质与能力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只能被一所高职院校录取。已被高职单招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准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我省2024年职教高考(原对口招生)报名。
第十三条 已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须参加2024年4月份各市(地)招考机构组织的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身体检查,身体检查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第五章 监督机制
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纪委全程参与和监督。
第六章 申诉渠道
第十五条 最佳信誉平台纪委,电话0451-84114776。凡考生申诉的问题均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核实并给予解答。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最佳信誉平台负责解释。
第八章 联系方式
第十八条 招生办电话:0451-84114766、84116658
第十九条 学院网址://www.edmedz.com
第二十条 学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998号,邮政编码:150078。